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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的决议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7 19:21:39  浏览:841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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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的决议

安徽省人大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的决议
省人大


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建设厅厅长许鸣天所作的《关于1993年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这次环保执法检查,对环保工作是个有力的推动和促进。检查表明,全省各地在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
保护环境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就整体情况来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还很严重,环境保护和监督工作还有许多薄弱环节。不少干部包括有些领导干部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部分地方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少数地方
甚至把加强环保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用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的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治理污染,搞好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特作如下决议: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的思想,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动员全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2、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随着资源的开发和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它不仅直接影响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充实环保力量,强化
监督管理。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做好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淮河和巢湖的水污染应作为防治重点,切实抓好。列入全省重点污染治理的工业企业,要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各地要按环境保护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的发展规划和村镇规划,做到合理布局,并切实加强防治污梁的管理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对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征收的各项排污费,必须依法征收和提取,认真管好用好。对抓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应予表彰;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应坚决纠正;对违法渎职、造成严重危害的,应严肃处理。
4、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对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监督,每年有重点地进行一次环保执法检查,支持、督促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解决环境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地在了解政府工作和干部表现时,应将遵守和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搞好本地区、本部门环保工作
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



199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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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首批入选学报建设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首批入选学报建设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教社政厅〔2004〕1号


  现将《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首批入选学报建设座谈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校社科学报发展的实际,遵照执行。

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首批入选学报建设座谈会会议纪要

  2004年2月26日至27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首批入选学报建设座谈会。袁贵仁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社政司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文史哲》、《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思想战线》、《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1家首批入选名刊工程学报的主管校领导、主编以及高校学报界资深的老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三次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明确首批入选学报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落实名刊建设方案,研讨名刊建设思路。现将会议有关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进一步分析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建设所面临的有利形势和条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阶段,党和国家将大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任务提高到了事关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重要地位,将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成果看作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1月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文件深刻阐述了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性,总结了我们党领导哲学社会科学的经验,明确了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方针,制定了新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的十年发展目标,全面部署了哲学社会科学的一系列重大事项,是指导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文件进一步统一了社会各界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认识,极大地提高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信心和积极性,必将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高校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方面军。高校人力资源丰富、学科齐全、文理兼备、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这些都是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得天独厚的优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应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努力实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全面繁荣和发展。教育部根据党和国家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目标,结合高校实际,提出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开始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名刊工程建设就是教育部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议认为,教育部启动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展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一项重大工程。首批进入名刊工程的学报要努力做大做强、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经过5年的集中投入和建设,能够办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品牌期刊;出版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优秀学术成果,引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研究方向,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发展;造就一支政治强、学术造诣深、学风好的学者队伍;规范学术秩序、净化学术环境;更新办刊理念、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和办刊机制,形成鲜明的办刊特色,努力扩大学报的发行量和社会影响力,从整体上提高我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期刊的办刊水平。

  会议在如何建设好名刊工程问题上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达成了共识。会议认为,名刊工程是个综合性很强的工程。第一,名刊工程是一个导向工程。学报建设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和与时俱进的学风;在理论研究、学术探索上,多刊发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的重大研究成果,在解决现实课题上,多刊发涉及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研究成果,引领学术方向、反映高校学术水平,培育学科特色,推出学术新人。第二,名刊工程是一个建设工程。教育部规划名刊工程采取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滚动发展、有进有出,不搞终身制,为各学报的发展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首批入选名刊工程的学报,只能说明其前期工作做得比较好,基础比较好,但是距离我们建设名刊工程的既定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还有很多工作有待于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和辛勤的劳动。第三,名刊工程是一个创新工程。入选名刊工程的学报要创新办刊理念,改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大而全”的现状,逐步成为有关学科领域的权威期刊。学报编辑部要更新观念,树立学术服务社会的思想,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创新办刊机制,要遵循学术期刊的办刊规律,借鉴国外先进的办刊理念,实施双向匿名审稿制。第四,名刊工程是一个特色工程。入选名刊工程的学报要结合本校的重点学科、重点基地和重大课题办出特色,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本校优势学科方面有所为,在本校弱势学科方面有所不为。学报还要突出地域特色和历史特色。在办刊方式上也可办出特色,通过连续发表某一重大问题的相关系列论文来培育一定的特色。第五,名刊工程是一个整体工程。名刊工程建设要统筹考虑,入选名刊工程的学报之间既要展开竞争,各刊要创建独具特色的栏目,也要讲究合作,进行相对集中的学科专业分工,形成相对优势和特色,达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第六,名刊工程是一个质量工程。质量是刊物的生命,名刊应是高质量、高水平的期刊。名刊工程建设要树立精品意识,用科学合理的奖励机制吸引优秀学术论文,不断提高刊物的国内、国际知名度和权威性。第七,名刊工程是一个责任工程。教育部、学校和编辑部对名刊工程建设都有一定的责任。教育部要做好名刊工程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工作;学校要支持学报的改革和创新,尤其是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发挥学报主编及其编辑人员的积极性,在物质条件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树立一流大学必须办一流学报的办刊理念;编辑部要策划、组织和刊发一流的稿件。第八,名刊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名刊以外,这个工程还包括名栏、名文章和名编辑。名栏是指有些学报在整体水平上不够入选名刊的条件,但某些栏目十分优秀,刊发的文章质量好、水平高,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名文章是指在学校社科学报上刊发的优秀文章;名编辑是指能策划和组织优秀栏目和文章,具有很高的鉴赏力的编辑。名刊工程作为系统工程,从多个层面鼓励和引导高校学报多发好文章,提高高校学报的整体水平。

  各校主管校领导在会上分别介绍了各自入选学报的建设方案。会议认为,各校的建设方案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切实可行,学科优势和办刊特色突出。在确定建设方案的基础上,与会校领导与我部签定了《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了教育部、主办高校和编辑部在名刊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和权利,它将成为名刊工程经费拨付、中期检查评估和终期检查验收的依据。

  会议针对如何体现名刊工程的整体形象问题进行了讨论,入选名刊工程的11家高校学报主编结合会议精神,起草了《建设高校学术理论名刊,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的11家学报联合倡议书》。倡议书倡议:作为入选名刊工程的学报首先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术结合时代,注重社会思潮、理论前沿和学术热点的导向和研究。第二,要实行学术资源整合,树立特色化的发展理念,走特色化的发展道路。第三,要贯彻双百方针,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积极推进理论创新,营造有利于发现真理、繁荣学术的创新环境,提供大胆探索、自由思考的学术空间,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学术流派和研究方法的争鸣与切磋。第四,要严肃学术纪律和学术规范,倡导优良学风和文风,强化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第五,要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把一家学报的成功做法或行之有效的经验,如设栏目主持人、设主题研讨、召开学术座谈会等,变成11家学报的共同财富,并进而向整个高校学报界推广,带动高校学报整体水平提高。第六,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联合发布广告,既要立足于办好每家学报,又要充分发挥11家学报的整体效应、协同效应,使11家学报真正成为整个高校约1000家学报的排头兵。第七,要设立具有联络性质的“高校社科名刊主编论坛”,由各家学报定期轮流主办,交流经验和做法,协调各家学报的工作。

  会议还就名刊工程建设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1、各校须根据会议精神和要求,继续修改和完善名刊工程建设方案,学报编辑部要在办刊机制、队伍素质、策划组稿和匿名审稿等方面苦练内功,尤其要在队伍建设上注重可持续性发展。2、11家入选名刊工程的高校要树立联合攻关办名刊的意识,建立联合攻关办名刊的有效机制。入选名刊工程的11家学报既要突出个性和特色,又要打造整体形象,形成有机整体。3、根据《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对首批入选名刊工程的11家学报制定中期评估检查办法。4、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名刊工程建设中名刊的评审标准,拟于2005年评审第二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中的名刊,各校社科类学报及专业性期刊可以参评。5、制定名刊工程中名栏的评审标准和办法,2005年启动对名栏的评审工作。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国资发[2009]102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07]8号),加快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建设,实现2010年信息化发展目标,结合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不足与差距,提出如下意见。

一、制订信息化发展“登高计划”。各中央企业要根据2007年度信息化水平评价结果,制订信息化发展“登高计划”。“登高计划”主要包括:信息化水平登高目标、主要任务、采取的措施及达到目标的时间进度等内容。信息化水平处于E级和D级的企业,“登高计划”目标要在2010年底以前达到C级以上。处于C级、B级的企业要制订达到上一级别的“登高计划”。A级企业要与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对标,努力达到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各中央企业“登高计划”请于6月底前报国资委备案。国资委将定期监督检查“登高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设立信息化专职管理部门。为加强企业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中央企业可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设立首席信息官。首席信息官的主要职责是:挖掘企业信息资源、制定企业信息化战略、为企业信息化布局、评估信息化价值;负责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整合,完成信息系统的选型实施;收集研究企业内外部的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完成企业业务流程重组、运用信息管理技术重建企业的决策体系和执行体系;安排企业信息化方面的培训,发现信息应用的瓶颈、观察研究企业运作中的信息流及其作用。对应首席信息官的职责要求,各企业应赋予首席信息官相应的决策权和审批权,有关重大决策应听取首席信息官的意见。条件暂不成熟的企业,可先由现任信息化主管领导兼任首席信息官。

到2009年底,所有中央企业都应建立信息化专职管理部门,做到机构、职能、人员和责任“四落实”。

三、全面建立信息化绩效考核制度。2009年,所有中央企业都应建立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切实把信息化建设的责任和义务传递到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实现“一把手工程”向“全员工程”的转变。确保层层落实信息化建设、应用、维护、升级和优化的责任。

四、全面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快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加强软件资产的管理,维护软件资产使用的合法性,提高软件资产的使用效率,中央企业要全面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将软件资产纳入企业资产统一管理的范畴,由资产管理部门集中管理。

五、全面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各企业信息化建设要有统一的安全管理要求,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重特大风险识别、防范和控制机制,重要信息的保密和防护机制,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机制,信息安全岗位职责规范。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完善信息安全运行和场地安全,确保重要数据安全和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六、树立信息化示范工程。为大力推广信息化优异成果,发挥其示范作用,国资委将根据各企业的申报,选择应用成果显著的应用系统工程,经专家评审确认,树立十个示范工程,分别是:ERP示范工程、重大设备物资管理示范工程、资金集中管理示范工程、决策支持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示范工程、软件资产管理系统示范工程、技术创新示范工程、风险防范管理系统示范工程、人力资源系统示范工程、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信息安全示范工程。

七、开展中央企业间信息化建设的帮扶。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的企业可以向国资委提出具体帮扶要求,由国资委统一组织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方式,从先进企业借调优秀人才到后进企业挂职,时间不超过半年;或根据提出的具体帮扶项目,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帮扶。先进企业要发扬风格,派出得力人员支持后进企业加快发展。

八、实施中央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共享。鼓励中央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软件,在中央企业范围实施共享,有偿使用,以避免重复开发、重复投资,缩短开发建设周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软件的企业可将其软件产品报国资委备案,由国资委向其他中央企业推荐。

九、开展中央企业信息化合作外包。由于缺乏资金投入,技术人员不够,信息化建设推进比较慢的企业可以考虑采用外包的方式,提出具体需求,由中央企业中的网络运营商、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承包统一建设信息网络平台和管理信息系统,并负责日常运维,企业按年支付租金,以减少一次性集中投资,缩短建设周期,解决技术人员缺乏问题,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选择这种外包方式的企业,可向国资委申报,由国资委协调组织。

十、组织开展专家咨询和培训工作。为尽快提高中央企业信息化整体水平,国资委将应企业要求,组织专家为中央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专业咨询,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为提高首席信息官的业务水平,国资委将定期举办中央企业首席信息官业务培训班。

十一、组织开展中央企业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企业门户网站是企业信息化建设重要内容之一,为打造中央企业网上形象,扩展网上服务的种类和质量,提高网站建设水平,国资委将制定中央企业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办法,对各企业门户网站开展绩效评估。

十二、表彰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国资委将制定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适时对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为企业信息化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